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核上交材料要求
一、本科资审结果为“完全匹配”
不需要上交材料。
二、本科资审结果为“曾用名”
专科毕业后经公安部门批准更改了姓名,需按情况提供以下材料:
1.户口本上有曾用名:提供含现用名及曾用名的户口本原件、户口本单页(即常住人口登记卡单页)原件、复印件。
2.户口本上无曾用名:提供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《公民姓名变更证明》原件。
3.前置学历证书原件、复印件,二代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。
三、本科资审结果为“曾用身份证”
专科毕业后经公安部门批准更改了身份证号,需提供以下材料:
1.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《公民身份号码变更证明》原件。
2.前置学历证书原件、复印件,二代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。
四、本科资审结果为“曾用名+曾用身份证”
同上述“曾用名”“曾用身份证”需要提供的材料。